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葫芦岛市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会议

时间:2019-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市院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集体学习会议,以集体领学方式组织学习讨论,市院党组成员和所有中层以上负责人参加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学军主持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刘少奇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2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安排了4名同志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了中心发言。

党组书记、检察长邢学军与大家一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认真听取了大家的研讨发言后,围绕学习内容作了三个方面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治学习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实质,领会核心要义。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三是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做知行合一的检察干警。要自觉按照张军检察长的讲话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智慧。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