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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开展节前监管安全专项检察活动

时间:2019-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春节前夕,为进一步加强对监狱、市看守所监管安全检察监督工作,切实消除监管场所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在押人员在监管场所过一个安全、和谐的节日,从2019年1月16日至1月31日,铁岭市院对铁岭监狱、铁岭市看守所组织开展了监管安全专项检察活动。

这次专项检察活动主要围绕以下五方面开展:一是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值班监管、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劳动工具的管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情况);二是安全警戒设施保障情况(围墙、隔离网、电网、照明、报警装置、监控的运行情况及会见室、监舍门窗等基础设施安全情况);三是禁闭室、戒具使用情况(检察禁闭审批手续、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四是检察违禁品情况 ;五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在押人员伙食保障情况、劳动报酬给付情况及在押人员患病基本医疗权益落实情况)。梳理监管安全措施,查堵监管安全漏洞,确保安全稳定的监管环境。

检察工作人员通过对铁岭监狱、市看守所监区、生活场所、网上和书面审批程序,在押人员食堂卫生及伙食情况及会见室、禁闭室、监控值班中心、监舍门窗安全、医务室情况等现场察看,以及找在押人员谈话详细了解铁岭监狱、市看守所监管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和在押人员生活、就医、休息保障情况。在检察中发现存在对被禁闭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被禁闭期限的问题,当场提出口头纠正建议。

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安全防范工作不走过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人员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二要扎实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重掌握在押人员的心理、健康、情绪等方面的情况,逐一进行谈话,及时疏导情绪。三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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