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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深入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学习”三大现场进行检察

时间:2019-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地区监狱监管安全监督工作,落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2019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监狱监管安全检察活动的通知》要求,2019年1月28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东岩在沈阳市司法局局长董开德、副局长刘京的陪同下,到沈阳市东陵监狱、康家山监狱对监狱监管安全工作进行检察。

赵东岩深入到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学习”三大现场,对监狱的监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检察。

在检察过程中,赵东岩强调监狱和检察机关要深刻吸取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10.4”脱逃事故的教训,强化危机意识、责任意识。监狱要把有关监管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而检察机关则要履行好检察职责,在监管安全上做好监督、提醒工作,和监狱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监管改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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