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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春季开学,法治宣传第一课这样上!——铁岭市实验学校师生走进检察院

时间:2019-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3月6日,铁岭市检察院邀请铁岭市实验中学的30余名师生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春季开学法治宣传第一课”。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元,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海军出席此次活动。铁岭市检察院还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相关领导,零距离了解检察机关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同学们在检察官叔叔阿姨的带领下参观了“铁岭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图片展板、案件管理大厅、检察文化长廊、未检办案区、新闻发布室,观看了检察纪录片《40年峥嵘岁月我们一起走过》,了解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的历史、检察机关的工作流程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的职能等。参加活动的领导同师生们进行了合影留念,并向同学们赠送了《习近平讲故事》少年读本。参观学习的师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机会十分难得、收获很大,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更认识到法律的庄严神圣,今后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此次活动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高检院、省院关于未检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增强代表委员及相关部门对未检工作的了解、认可和支持,也拉近了检察机关和学校师生的距离,增进每一位同学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对即将步入青春期的学生是一堂非常有意义的开学第一课,在同学们的心底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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