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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

时间:2019-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量和效果,今年以来,营口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为着力点,加强统一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质效并重,扎实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以动员部署促活动落实。市院党组把“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作为全面提升营口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首要途径来定位,作为营口检察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重要措施来推动,从营口检察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出台了《营口市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两级院开展了广泛动员活动,使全体干警在思想层面对专项活动有了更加清晰充分的认识,为活动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是敢于向自身问题亮剑。为了准确研判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形势,市院检委会专门审议了《2018年各业务条线业务运行态势分析报告》,市院案管部门撰写了《2018年考评工作分析报告》,从宏观上对各项检察工作的质效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引领“案件质效提升年”活动高效开展。各基层院、市院各业务部门对标法律法规、业务规范和先进标杆,尤其是社会和群众高度关注的执法环节和问题,向自身揭丑亮剑,深层次排查案件质效存在的问题,共对标检查问题200余个。两级院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及时深入到各业务部门开展调研,了解掌握问题排查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统筹协调,带头研判,确保了对标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扎实整改实现案件质效全面提升。为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市院将对对标检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实行任务分解,将整改的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负责人、办案人。实行领导督办制度,由市院包院领导带队对基层院进行督导。市院各业务条线以专项检查的形式对深层次问题开展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问题销号,确保案件质效全面提升的目标得以实现。

营口市检察机关将以“案件质效提升年”为起点,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满意度,促进营口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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