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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这份检察建议我们一定认真落实”

时间:2019-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察院首次向教育部发出“1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1号检察建议”的发出,为丹东市检察机关用好检察建议、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近日,丹东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元宝区检察院未检部的检察官们来到市内某中学,向校方发送了丹元检未检建(2019)1号检察建议书。

这份建议针对该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暴露出的问题,详细列明了在学生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并从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学生学习生活管理、学生法治与预防性侵害教育三个方面向校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他们还附送了最高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

“学校在学生法治教育方面确实不够到位,这份检察建议我们一定认真落实,过几天还希望你们来我校给师生们上一堂专业的法治课!”该校党委书记向检察官们恳切地说。

原来,前不久元宝区检察院未检部审查办理了一起某中学校外人员性侵初中女生的刑事案件。丹东市检察院对此案高度重视,市院未检组在认真研究案件的基础上,分析案件暴露出来的校园安全问题,决定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切实把最高检察院1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随后,检察官们又分别前往丹东市教育局、振兴区教育局,向其主管领导转送了丹元检未检建(2019)1号检察建议书和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就进一步加强协作、改进学校管理漏洞以及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行深入交流。

“你们的建议很中肯!”丹东市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加强学生们的法治教育非常重要,学生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希望检察机关加大法治巡讲力度,教育部门将全力配合。

据丹东市检察院未检组负责人介绍,夯实1号检察建议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法治保障,也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引导。丹东市检察机关两级未检部门将密切关注教育部门对该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建立实地回访调查机制。另一方面,将持续与教育部门一起研究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追责难等问题,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强制报告制度,争取形成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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