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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一纸诉前检察建议维护了25名无名英烈的荣誉与尊严

时间:2019-05-3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了朝阳县检察院发来的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做好25座无名烈士墓的保护工作。“检察机关的诉前检察建议给我们的英烈保护工作提了个醒,这是我们工作及时的督促和有力的鞭策,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朝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了首份诉前检察建议,这也是朝阳市办理的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在解放战争时期,朝阳县柳城街道辖区作为辽沈战役中锦州战役解放军的后方,曾经安置了一批受伤的解放军战士在此治疗修养。其中,部分伤员伤势过重,牺牲后就地安葬,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烈士墓。解放后,英雄们的事迹代代相传,每年清明节,当地学生、群众都会自发地组织祭扫活动,但由于缺乏系统的保护,陵墓普遍比较破败,由于年代久远,烈士们的姓名已无从考证。

朝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全面调查取证并深入研究后,认为根据《中华共和国英烈保护法》规定,应该加强对上述无名烈士墓保护,遂向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做好位于柳城街道东山村西山土丘和小波赤村青龙山两处共25座无名烈士墓的保护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实地核定,确认了这25座坟墓为解放战争烈士墓。为做好对该处烈士陵墓的保护,朝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于2020年清明节将上述25座烈士陵墓迁入朝阳县南双庙革命烈士陵园,并将举行隆重公祭仪式。

至此,朝阳县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25座无名烈士陵墓得到了全面保护,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了为国捐躯的无名英烈的荣誉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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