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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检察机关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全力打造“每信必复”民心工程

时间:2019-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群众来信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为了做好这项重要的政治、民心工作,今年以来,本溪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贯彻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部署,加强信访事项分析评估、科学分类处置、强化内外协作,灵活采取多元答复方式,提高答复效率,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每信必复”民心工程,全地区共受理来信202件,其中高检院转来信件98件,高检院巡视组转来信件39件,省院转来信件41件,上半年受理信件总数同比上升1180%,除少部分信件分流到县区院和其他单位办理外,90%以上的信件由市院控申处办理。在办信数量呈爆发式增长的趋势下,控申干警克服困难,加班加点,从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化解好每一个矛盾做起,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把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好、把群众情绪疏导好。所有信件除匿名无法答复外,回复率达到100%,将以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

一、优化工作流程,科学分类处置

在大量群众来信中,很多信件内容达数十页甚至近百页之多,而且信访诉求纷繁复杂,涉法涉诉和一般信访交织,需要办案人仔细甄别,分类处置,处理难度较大。为了对群众负责,切实做好信访答复工作,市院控申部门对所有来信来访归口管理,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及回复工作,由员额检察官对来信进一步分析评估,并根据信访事项的复杂敏感程度,对每件个案均制定具体措施,做到一案一策,实现了“一般事项快速审查、复杂事项详细审查、交办事项重点审查”,提高了信访回复效率,确保了信访答复质量。对于诉求相对简单、管辖权明确的信访事项,原则上在七日内一次性告知信访人接收、分流处理情况;对于有多重信访诉求或管辖不明的信访事项,先第一时间告知信访接收情况,再由员额检察官作进一步审查判断、分流处置并答复信访人;对于重大复杂、上级院交办、党委、人大等机关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必要时进行集体讨论提出处置意见供员额检察官参考。

二、规范便捷服务,回应群众关切

为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到实处,控申部门坚持规范审慎、方便快捷的答复理念,为信访群众提供周到的检察服务。一是一案一档,加强规范管理。来信统一由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分流、办理、回复、归档等环节,所有材料需记录详细处理过程,处理完成后建立“一案一档”。二是跟踪督办,严防超期答复。对本院员额检察官办理的信访事项,定期跟踪办理进度,做好督促提醒工作,对即将到期的予以催办,严防办案期限超期导致未能及时答复;对市院交办属于基层院管辖的信访事项,指定专人负责督办,要求基层院限期办结并及时向市院反馈结果。三是方便快捷,注重服务理念。通过电话答复、约访答复、上门答复三步走方式,将方便快捷理念贯彻到实体答复过程中。即在案件办结后,为减轻信访人负担,对于诉求简单、管辖明晰的信访事项,主要通过电话联系信访人,告知办理结果,做好电话记录;对确有必要当面答复的,信访人可以预约检察官到本院对其释法说理;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信访人,电话答复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由办案人上门解答群众关心的司法问题。同时,在答复时注重运用群众语言,避免生硬冷横。四是公开透明,确保结果公正。对较为重大、复杂的信访案件,采取公开答复等方式,邀请案件承办人、当事人、特邀第三方共同参与,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并在答复过程中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再由第三方站在公正立场,从法理、情理和社会道德层面对司法办案过程及结论进行全方位、独立地评议,确保检察监督公平公正。

三、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答复质量

紧密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减存控增攻坚年活动,层层落实信访稳控责任,提升办信质量。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实行专人专办。控申部门作为接收来信的第一道关口,指定专人规范开展信访事项办理和回复工作,避免漏报重报,责任不明。二是强化内部协作,确保答复质量。按照《本溪检察机关处理涉检信访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办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及时分流、及时办理、及时回复,形成信访工作合力。三是实行一体化办案机制,提高办信工作效率。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等全部参与办理、答复来信工作,合理配置办案资源,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主体作用,对所承办案件质量负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截至目前,全地区对受理的202件来信,除匿名无法答复外,均严格按照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7日内向来信人做出程序性回复,一个月内向来信人回复办理进展情况,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和息诉息访工作,并将办信结果以及息诉息访情况报告省院或通过省院层报高检院。所有信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及到期办结答复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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