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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时间:2019-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铁岭市检察院、铁岭县检察院就校园安全情况到铁岭县莲花第一初级中学实地调研,并联合铁岭县教育局在学生中开展“寄宿制初中安全问题”问卷调查。

此项工作旨在推动落实最高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更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铁岭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李元检察长亲自部署此项工作,指派未检部门深入基层寄宿制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情况调研,市县两级院向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分管领导抄送检察建议书。

当天上午,铁岭市院副检察长高海军带领铁岭市、铁岭县两级院未检干警对铁岭县莲花中学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查看了学校教室、学生宿舍楼、保安室、监控室等校园安全重点区域的情况,并向200名学生发放调查问卷。问卷调查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对“学校是否开展过性侵害教育、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问题进行调查。

在与学校负责人进行座谈中,高海军副检察长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分析了铁岭地区侵害学生犯罪的案例情况,听取了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高海军副检察长结合被走访学校工勤人员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向校方提出建议。检校双方针对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就今后健全完善教育职业的准入机制,建立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长效保护体系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下一步,铁岭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在全市开展教育职业准入机制,与社会各界携手形成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共同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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