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丹东市检察院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2019-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丹东市检察院制定并印发《丹东市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分三个阶段在全地区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

此次专项监督旨在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人身权利,并把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等五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探索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关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信息共享制度,畅通律师控告申诉渠道,及时通报案件调查情况。

方案要求,全地区检察机关要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妨碍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等各项权利,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要以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监督等方式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要积极听取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相关专业律师的意见,深入了解妨碍律师执业的相关情况,确保本次监督真正取得实效。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