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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检察院对营口监狱、辽南新康监狱开展指导巡回检察

时间:2019-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落实省院《关于开展“迎国庆、查风险”监管安全检察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庆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近日,营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对营口监狱和辽南新康监狱进行了走访调研,指导石佛地区检察院开展第三季度巡回检察工作。

在与营口监狱和辽南新康监狱分别召开的巡回检察联席会议上,张为对两所监狱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表示感谢,认为营口监狱和辽南新康监狱领导有力,率先垂范,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监狱安全稳定。

对此次巡回检察工作,张为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明确认识,提高站位。高标准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切实把做好监狱管理工作和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二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同向发力,共同做好工作。三是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形式、监督方法,着力解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调整工作的重点,不断满足群众在法治、公平方面的要求。四是监、检双方要共同做好保平安、迎国庆工作,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石佛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莉通报了石佛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以及第三季度巡回检察的工作安排。营口监狱监狱长白世明和辽南新康监狱监狱长李世胜分别介绍了两所监狱的整体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听取汇报后,张为查看了两所监狱的监管改造场所,实地巡查了监管场所的防逃、防暴等安全设施,详细了解了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生活、学习及权益保障情况。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娟、刑事执行检察部部门负责人,石佛地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陪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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