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1月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之后,辽河分院立足辽河油区实际、积极创新机制,全力推进认罪认罚制度落实。
一、积极部署
辽河分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工作,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推进。2019年3月初,分院在年度辽河检察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以王彤副检察长为组长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组。同年4月,分院召开工作推进组专题会议,具体研究、明确思路。同年9月,刘玉江检察长亲自带队专门赴福建厦门、福州试点检察机关开展调研,通过参观座谈、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相关地市试点开展以来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稳步推进
辽河分院公诉、侦监等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工作。
一是从2018年下半年至今,分院公诉、侦监、未检、执检等部门干警集中参加高检院、省院多批次认罪认罚培训,在提高全员认识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规定学准弄通;二是2019年3月底,公诉、侦监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传达刘玉江检察长相关指示精神,明确两部门要共同协调推进;三是4月中旬,两级院公诉、侦监干警集中学习省院“认罪认罚指引(试行)”,逐条研究、明确难点、拿出意见;四是分院公诉部门积极与省院相关部室及沈阳、盘锦、铁检、丹东等兄弟市院进行直接交流,学习经验、借鉴成果。
三、出台规程
辽河分院将明确规范作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的先导,出台了辽河地区首个相关工作的法律文件。
2019年5月,分院公诉部门在前期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手起草《辽河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规程(试行)》,成稿后向分院侦监、未检、案管等部门及辽河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7月上旬,分院检委会对《规程(试行)》进行逐条讨论、审议,决定通过、印发施行。该《规程》在坚持法律政策的基础上,根据辽河油区办案实际对认罪认罚的认定标准、适用条件、办案程序等进行了调整,更加符合办案逻辑与需要。之后,分院又将《规程》通报辽河公安、法院以及油田政法委。
四、联动推进
辽河分院坚持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协调辽河公安、法院等单位,一体推进制度落实。
2019年7月下旬,由辽河分院公诉部门牵头,组织召开了“辽河司法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推进会”,辽河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业务、辽河公安局相关警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定化过程、刑诉法修改内容、部分省市先进经验以及辽河检察机关出台《辽河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的情况。与会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表示要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开展。此次推进会对于推动辽河司法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五、落实保障
辽河分院积极与盘锦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进行联系,争取打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辽河油区没有与之对应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而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推进的关键——值班律师制度有赖盘锦市相关部门的支持。2019年8月,分院公诉部门与盘锦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盘锦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开展以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情况,初步确定了在辽河两级检察机关设立值班律师工作室,实行法律援助律师预约办公工作机制。下一步,辽河检察机关将在争取辽河油田政法委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辽河公安、法院,协调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