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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察院召开会议推进全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落实

时间:2019-11-12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10月31日,全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在调兵山市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大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铁岭全面开展。会议由铁岭市院刑事检察部门主持,全市两级院刑检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

会上,调兵山市检察院汇报了本院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传达了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2019年1月至9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通报》和省院关于转发《全国检察机关2019年1月至9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通报》的通知。目前,铁岭地区认罪认罚工作开展不均衡,各基层院均表示会后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协调沟通,保证制度顺利推行。

铁岭市院副检察长高海军对全地区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案件质效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这项工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的关键在于启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短期内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但是长期来看能够节约大量司法资源,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两高三部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认罪认罚工作全面开展。一要组织刑检干警迅速学习,准确掌握《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条件、认罪认罚后“从宽”的把握;二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履行检察职责,保证认罪认罚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三要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强化对自身执法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防止出现“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司法腐败问题。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为认罪认罚制度全面正确实施提供保障。要求市、县两级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细化、完善当事人权利保障、律师值班制度、量刑规范化等工作机制和办案流程,为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保障。

会上,高海军还对全市“案件比”退查比率偏高、“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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