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阳市检察院与辽阳市司法局召开认罪认罚制度座谈会,共同会签了《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安排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办法》,就认罪认罚制度通知值班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值班律师等事宜达成共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办法》以聚焦检察机关、司法部门开展法律值班律师工作为重点,明确法律值班律师运行模式,对检察院的告知职责、值班律师选任、值班方式、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原则,并增加了速裁程序、值班律师等规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以来,辽阳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主动承担检察主导责任,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
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筑牢制度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