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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疫情期间司法救助关怀“命案受害家庭”

时间:2020-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自今年年初辽宁省检察院党组部署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计划”后,铁岭市检察院把该项工作作为2020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专门制定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院要求在最高检明确的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四类人群基础上,将因案致贫“命案受害家庭”作为司法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在全国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铁岭市检察院坚持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依法办理一起“命案受害家庭”给予司法救助案件,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19年,铁岭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发现,两个未成年孩子失去父母双亲,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失去儿子、儿媳,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于是第一检察部将该案线索移交给第六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接到线索以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动联系受害家庭,告知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具体程序和有关事项,并多次实地走访当地村委会和村民,了解到这起案件中,受伤的五名被害人因住院花费医药费高达12万余元,欠下很多外债,造成生活极其困难,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经依法审查,该受害家庭符合救助条件。经省、市两级检察院审批,最终成功为其申请了救助资金。救助后,铁岭市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制定详细的救助计划,紧接着走访了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等多个部门,积极帮助实施多元救助。一是配合乡政府与民政部门沟通,将两个未成年人报批为孤儿,以获得长期的救助,解决生活问题;二是走访市残联,将被害人之一的老人残疾情况反映给市残联,为身体残疾老人办理残疾证,争取更多的救助方式;三是协调解决受害家庭孩子上小学问题。其中一个孩子是学前在读,因大脑受伤,智力受到不同程度影响,下一步涉及能否顺利上小学及学费问题,铁岭市院将持续关注此情况,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在办2件,其中未成年人3人、残疾人3人、贫困户5户8人。下一步,铁岭市检察院将继续以“命案受害家庭”作为司法救助着力点,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尽心竭力办理好每一起申请司法救助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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