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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检察院启动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

时间:2020-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一场变故,年幼的孩子失去母爱,给成长的道路蒙上了巨大的阴影;年迈的双亲失去女儿,在有生之年留下了无比的悲痛。这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不仅使原本幸福的家庭举步维艰,更牵动着沈阳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检察官的心。

2020年4月,沈阳市院公诉部门在工作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按照省检察院《关于落实“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的通知》精神,立即启动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市院公诉部门和妇委会先后多次上门探望,了解被害人父母与女儿朵朵(化名)的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与当地民政、妇联等部门取得联系,为被害人女儿申请事实孤儿的认定,获得资金补助;邀请沈阳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为她们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她们走出困境。

近日,受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委托,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冬会同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袁柳,副主席冯慧等领导在市院公诉一处处长张淑红和机关妇委会代表的陪同下,一起走访看望小朵朵,认真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嘱咐孩子的姥姥、姥爷切记保重身体,共度难关。同时,要求公诉部门要全面关注受害家庭的需求,积极引导和促成刑事和解,切实将关怀行动落到实处。

“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是今年省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有效整合司法、社会救助资源,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新作为、新担当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市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围绕省院《工作指引》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将因案致贫的“命案受害家庭”作为关怀重点,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多元救助。在下步工作中,市院将继续以“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作为司法救助着力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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