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李某某涉嫌诈骗一案在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辽河分院检察长刘玉江出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李某某涉嫌诈骗案是辽河检察机关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众诈骗案件,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在庭审前,刘玉江组织召开案件研讨,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足做细预案,对讯问提纲、公诉意见等相关材料反复斟酌修改,针对认罪认罚情况详细讯问了被告人。
庭审中,刘玉江全面履行公诉人职责,在法庭调查环节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指导举证质证,使法庭全面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被告人事实情节、法律责任、量刑建议进行了全面阐述;就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进行了细致宣讲;就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以及案件中反映的社会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突然提出的辩解、辩护,予以充分答辩。整个庭审中,刘玉江指控精准、发问到位、论辩有力,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认罪。
该案由辽河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国全主审,判决结果将择期宣告。辽河油田公司政法委、分院领导到场旁听,公安机关侦办单位全体民警参与旁听,分院组织两级院刑检干警进行了现场观摩。庭审结束后,辽河油田公司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主任蓝子天对检察长亲自出庭给予了充分肯定,“检察长带头办案,体现了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务实作风,展现了检察机关出色的素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