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型中华蜜蜂”,什么?相信多数人对这个物种相当陌生。然而,这只小小的“中华蜜蜂”,却惊动了检察官!
在近日公布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中华蜜蜂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榜上有名。
中华蜜蜂是中国独有的珍稀蜜蜂品种。长白山型中华蜜蜂是分布于长白山周边的中华蜜蜂品种,是在东北严酷的原生态条件下,经过自然进化和长期驯化而形成的优良蜂类,其自身结构优势、对气候的适应性、蜂蜜中酶肽类含量等均远胜西蜂,2006年被列为国家和辽宁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意大利蜂等为其天敌。
宽甸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保护区周边主要路口、重要地段并没有按照条例规定的设立保护标识牌;保护区内外相关人员对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了解;保护区内有大量外来蜜蜂饲养者进入保护区内饲养意大利蜜蜂,对保护区内的中华蜜蜂品种资源造成严重威胁。
宽甸县院及时向宽甸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督促其加强宣传工作,对在保护区内饲养意大利蜂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中华蜜蜂品种资源。
宽甸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整改工作。采取了在保护区内主要交通路口、重要地段共设立10处 “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标识牌”,在政府相关网站及新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履行了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的监管职责,有效地保护了保护区内中华蜜蜂的品种资源。
为了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检察机关与县农业农村局密切配合,成立了中华蜜蜂品种鉴定专家组,对全县蜂业开展普查,有序发放养蜂证,建议县政府制定《实施办法》和《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白山型中华蜜蜂品种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规划》,力图为中华蜂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