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盘锦市检察机关《民法典》宣讲走进街道乡镇

时间:2020-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在盘锦市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下,8月6日,盘锦市双台子区院“《民法典》宣讲小组”到双台子区胜利街道办事处,为人大代表和街道机关干部带来了一场关于《民法典》物权编和继承编热点内容的主题宣讲。

此次宣讲活动有12名人大代表、街道机关干部30余人参加。宣讲小组首先就《民法典》的基本框架和颁布实施的意义进行介绍,随后就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民法典》中物权编的高空抛物问题以及继承编继承规则的改变等社会热点问题作出全面细致的讲解,引导人大代表和街道机关干部带头学习好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要义,为运用民法典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更好地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8月5日至7日,盘山县检察院组织了一支由副检察长张文作带队、案管、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等部门检察官组成的宣讲团先后来到盘山县吴家镇、得胜镇和陈家镇,进行《民法典》婚姻家庭法专题宣讲。

宣讲团成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和以案释法的方式,从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和倡导性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以及遗产继承等多个方面,为群众进行了生动直观的讲解。讲座结束后,宣讲团成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并留下联络方式,以便随时为群众答疑解惑。群众纷纷表示,这次宣讲内容贴近生活,方式通俗易懂,希望能够经常开展此类活动,让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