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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检察院对基层院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

时间:2020-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以来,葫芦岛市检察院党组派出巡察组,先后对下辖六家基层院开展政治工作专项巡察,并已经完成对连山区院、龙港区院、兴城市院的巡察“回头看”工作,有力提升了基层院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为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市院党组于9月1日派出巡察组,对绥中县院、建昌县院、南票区院开展为期两周的巡察整改“回头看”。目前,巡察“回头看”前期工作已经结束,巡察组将在近期将巡察“回头看”情况上报市院党组审议通过后,反馈至三家基层院。

在巡察“回头看”期间,巡察组先后听取了三个基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巡察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整改任务分解情况,巡察是否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二是整改落实情况,巡察整改措施是否切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三是强化制度约束情况,巡察是否举一反三,是否从体制机制入手、在健全制度上着力,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

巡察组对基层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刻理解巡察“回头看”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将“回头看”作为巩固巡察整改结果的助推器;二是要进一步查找落实巡察整改的差距和不足,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再提升、再深化;三是要以落实巡察整改和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滨城兴检”战略取得扎实成效。三位基层院主要领导表示,将立足长效,巩固成果,驰而不息扩大整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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