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建设,以及深入推进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根据锦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蒋晓东的要求,11月27日上午,锦州市检察院召开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副检察长王雷主持会议,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推进会上,综合业务部的同志分别传达了《辽宁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锦州市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辽宁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禁止”》等文件的精神,简要宣读了《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举措》《锦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台账》的完成情况。
针对当前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司改工作情况,宋剑峰专委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两项专项工作,二是各部门要以全局观念,相互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好年底前的各项任务。
最后,王雷指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和司改工作。在工作中要形成工作合力,突出效果导向,以工作业绩体现效果。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利用党日活动,各部门传达本次推进会的精神;二是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要在这两项专项工作中有工作举措,为专项工作做出贡献;三是每个部门2021年都要在这两项专项工作中有创新、出亮点;四是创办两个专项活动的专刊,每月通报相关工作情况;五是这两项专项工作要作为新季度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