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把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未成年人列为司法救助关注重点,不仅帮助他们走出了生活困境,更彰显了检察官执法为民的司法情怀,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月17日,宽甸县院的副检察长刘馨接到晓芬电话:刘阿姨您好,非常感谢检察官叔叔和阿姨帮助我办理了司法救助,让我在最困苦最迷惑的时候看到了希望。有了救助金这些钱,我才能继续上学和生活,我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一定好好努力,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晓芬是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办案检察官来到她家后,困难的家境让检察官们吃惊:晓芬年幼时父母离异,跟随年迈体弱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是村里建档立卡精准帮扶的贫困户。晓芬不仅承受着刑事案件带来的精神痛苦,更面临无钱生活、求学的绝境。
该院第五检察部在获知该司法救助线索后,经与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调查核实相关材料后,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帮助晓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在此期间,为了帮助晓芬尽快走出阴霾,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该院副检察长刘馨多次来到晓芬家,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慰、鼓励,还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晓芬,随时为晓芬排忧解难。同时,办案检察官还协调村委会、镇民政部门为晓芬办理了低保,使她的生活逐步走上了正轨。
新年前,3万元司法救助金到位了。考虑到晓芬年龄尚小,办案检察官与镇政府沟通协调,委托镇政府代管这笔钱款,根据晓芬日常生活及学习花销,按月打到她的低保卡里,确保救助金合理支配使用。检察官的帮助和关怀,温暖了晓芬那颗冰冷的心,脸上又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近日,冒着严寒,女村民葛某某领着儿子小包一大早就带着一面大红锦旗来到宽甸县检察院,感谢检察院的救助。
小包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与父母和长年患病的爷爷住在一起,靠父母务农和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微薄的收入负担着孩子的学费、老人的医药费和全家的生活日常开销,经济上十分拮据。
屋漏偏逢连绵雨。2020年7月,小包在家院中无故被酗酒后的王某某用斧头砍伤头、面部,导致颅骨多发粉碎骨折轻伤一级和多处轻微伤,住院13天,因无钱继续治疗只得提前出院,留下头疼后遗症。小包住院期间一万余元医疗费全部是向亲戚朋友所借,其后遗症及头面部疤痕治疗等后续费用尚无着落,而家无居所又无经济收入的王某某对小包没有任何赔偿。突如其来的不幸让这个本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宽甸县满族自治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线索排查时,获悉了小包一家的情况,经研究分析认为,小包应当具有申请司法救助的基本条件。检察干警遂与小包的母亲葛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接到申请后,第五检察部干警立即核实情况,多次到小包所在地村委会、派出所走访调查,取证相关材料。认定小包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经申报上级院批准,决定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小包家抒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