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营口】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营口检察这样做……

时间:2021-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营口市检察院


2月7日上午,全省检察长会议在沈阳召开。当日下午,营口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第一时间对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对做好全年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要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不断强化学习。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理念,将天理、国法、人情都融为一体,更加自觉、主动、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树立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双赢、多赢、共赢。

会议要求,要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领悟力,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运用,注重领悟司法的人民性本质,把讲政治落到检察履职的每一个案件中。从全市重点工作中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营商环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惩治和预防网络犯罪、金融犯罪等关乎民生的检察实事,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

会议强调,要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将抓落实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从领导班子做起,以正确的用人导向促实干、保落实,切实为负责者负责。要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及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履行好自身岗位职责。特别是要按照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好2021年检察工作,确保实现良好开局。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