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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不是开玩笑!敢抓它们,就抓你……

时间:2021-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本溪市本溪县检察院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近期,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从速批捕了一起非法猎捕5000余只“三有”保护鸟类的非法狩猎案。

强化提前介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

本溪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的办理工作。因该案涉及范围广、时间久、人员多,本溪县检察院立即向本溪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汇报,在获得上级院业务指导后,第一时间介入该案。

经过详细了解发现,罗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全面禁猎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到田师付镇大堡村等地使用捕鸟网和诱鸟器捕捉煤山雀(贝子)、绣眼鸟(白眼)、田鹀、燕雀、黄喉鹀等野生“三有”保护鸟类5000余只,后将猎捕的活体野生鸟类通过城际客车运输至本溪、沈阳等地鸟市予以销售,或杀死剥皮加工后销售给饭店或个人食用,非法获利数万元。直接从罗某等人处收购或者转卖野生鸟类涉嫌掩饰、隐瞒犯罪的人员多达二十余人。

通过阅卷审查,检察官就罪名认定、固定作案工具、组织犯罪嫌疑人辨认、指认犯罪现场、野生动物种属认定、查清其他犯罪事实以及追诉漏犯等方面向侦查机关提出建议,并持续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同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办案实际,引导森林公安收集和完善相关证据,为指控犯罪夯实了基础。

严格依法审查,快速批准逮捕

经与森林公安梳理各条线犯罪嫌疑人后,指导侦查机关将该案分三批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案件受理后,为确保打击犯罪及时有力,承办检察官快速完成审查案件、核实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法律文书等工作。

期间,本溪县检察院协调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召开案情分析会,会上,就该案证据和法律适用难点、疑点问题,以及追诉漏犯人员、分案起诉等问题与法官交换意见,并达成一致。

同时,在个别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检察官对侦查机关提出了加强外围取证、对现场扣押物证进行司法鉴定、迂回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等继续侦查方案,为下一步侦查活动明确了方向。

强化内部协作,维护公共利益

为有效衔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将案件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拟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以更有力地打击猎捕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

用好检察建议,形成打击合力

通过审查发现,该案涉嫌犯罪的场所多为农村森林及各地花鸟市场,行政机关在管理中存在监管漏洞以及执法不到位、不严格等问题。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治理、堵塞管理漏洞,本溪县检察院积极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进行沟通交流,下一步,将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力争形成打击合力,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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