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铁岭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办案理念,以“案-件比”案件质量评价核心指标为抓手,聚焦关键环节持续发力,全力打好降“比”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同比大幅度下降,减少一千余个不必要办案环节。
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找症结
以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到铁岭调研指导为契机,针对“案-件比”突出问题,全面梳理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情况。发现“案-件比”与“三延两退”频繁应用密切相关,其中“退回补充侦查”影响比重接近八成。特别是2019年1-8月,全市退补率远高于全省平均线。对此,铁岭市检察机关于2019年9月针对“案-件比”开展了专项调研,先后召开研讨会10余次,查阅卷宗400余册,逐院、逐案、逐人查找原因,明确工作思路和措施,将重心锁定在“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两类办案环节上。先后撰写了《2015年以来铁岭市检察机关“案-件比”情况调研分析》《铁岭市检察机关2019年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专项分析报告》,被省检察院以《领导参阅件》形式转发。
加强数据研判,督导指导抓落实
对标对表高检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多次召开党组会、检委会进行专题学习,准确把握“案-件比”适用范围、指标测算和统计方法,确保吃透精神、把握要义。采取“一把手”督导、分管领导包院、全方位教育引导等方式及时转变理念、校准偏差。结合省检察院下发的《案件质量通报》,业务部门每半个月对“案-件比”数值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加强对落后检察院的点对点调研和指导,切实把降低“案-件比”、提高办案质效的压力传导至每一个基层、压实到每一名检察官。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业务管理枢纽作用,通过编发《案管周报》及时分析数据变化趋势、提出阶段性目标和改进建议,切实加强对案件办理过程的同步流程监控。
把牢审查关口,夯实证据固基础
针对刑事案件证据规格标准不统一导致退补率居高不下的问题,检察长列席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推动会签了《关于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定》等四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提前介入、补充侦查、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工作,要求两级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将解决证据规格标准问题端口前移,对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案件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人员精准取证,提高报捕案件质量;加强受案前置过滤,着重审查案件管辖、犯罪嫌疑人在案、追诉时效等,从源头上防范不规范案件流入;对证据尚未达到起诉要求的,制发《继续侦查提纲》引导捕后侦查取证。2020年,全市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同比下降70%。
强化诉前主导,增进合力提质效
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滞后影响审查期限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委政法委,2019年底在市委政法委组织下,牵头召开了全市两级政法单位参加的《铁岭市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有效打通工作壁垒,促进解决瓶颈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纳率均大幅上升,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降低“案-件比”的正向带动作用。基本上实现了减少和杜绝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预定目标,检察环节的办案质效显著提升,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平均缩短10余天。
优化检务管理,健全机制重引导
针对部分案件重复退补问题,2019年底,铁岭市检察院加强了对退补延押案件的审核监督,2020年全市计有近百件检察官退延意见被领导否定。科学设置管理目标,将“案-件比”、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引领、督促每一个检察官自觉主动在每一个办案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进一步加强案件评查,规范案卡填录,创新建立全市统一业务办案平台多媒体操作演练室,投入使用后共开展实务操作培训10余期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