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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河】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时间:2021-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

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至2019年新闻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就窨井盖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切身利益的关注。

2020年以来,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精神,多次针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广场、小区的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2021年2月,沈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通过多日排查,发现辖区部分路段窨井盖出现毁损情况,威胁过往车辆及行人通行安全。发现问题后,检察干警及时在损毁井盖周围设置警示装置,提醒行人及车辆注意,同时拍照留存。


(修复前后)

排查结束后,检察官第一时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涉及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核实。因道路井盖所涉网线包括燃气、电力、排水等多种类型,涉及多头管理,检察官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查询,最终确定了毁损井盖的归属单位。明确管理权限后,检察官以推动解决问题为主,积极沟通协调,于2021年2月3日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并亲自前往责任单位送达。建议其尽快对破损的井盖及时修复,加强对窨井盖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向其宣传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工作精神。当周,相关部门即对问题井盖进行了修复,并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对辖区内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完善。

该检察建议书的制发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沈河区检察院将以推动“四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推动辖区市政设施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的提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脚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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