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求朋友帮忙是很多人的习惯,也成了处理问题捷径,但如果遇人不淑,识人不善,被骗、被坑、被忽悠似乎就在所难免了,到那时就悔之晚矣。以后遇到啥事都一定要走正求正解、按正规渠道处理,千万别想歪主意、走捷径……”阜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博和办案检察官王玉瑶耐心地向刚刚拿回被骗养老保险钱的被害人雷某嘱咐着。
2010年左右,雷某因故欠缴了养老保险金需要补缴,于是就找到曾经在养老保险行业工作过的“朋友”李某,希望李某帮忙补交养老保险,李某满口答应下来,并以补缴2002年至2011年养老保险金且需要找人“打点”为由,向雷某要走24238元。此后,又以续缴2011年至2015年期间养老保险之名,分多次陆续从雷某手中又拿走了18700元。
在交给了李某四五万后,得到了养老保险已悉数缴纳的答复。雷某一直对“朋友”帮其解了难事儿心存感激,可到了2016年,雷某再也没有再接到李某继续续缴养老金的消息,于是就主动联系李某,却联系不上了。
这让雷某起了疑心,赶紧查询养老保险的缴纳情况,结果其养老保险一直处于欠缴状态,非但自己之前欠缴的养老保险一分未补缴,之后应该续缴的养老保险更是分文未到账……
犹豫再三,雷某报了警,公安机关对李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李某虽然归案,可养老保险被骗成了雷某的心病,身患重病苦苦筹集手术款的雷某每每想起都是愁容满面。 “检察官真是为民办实事、真心为老百姓服务啊,让我切身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近日,好消息传来,在检察机关帮助下,雷某终于追回了被骗的4万多元,钱财失而复得让雷某激动万分,逢人便诉说检察院为他解决了大问题。
公安机关对李某刑事拘留后便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阜蒙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办案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反复耐心的调解、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等工作。经办案检察官多次沟通协调、反复提审、讲明利害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法律政策后,犯罪嫌疑人最终真诚认罪悔罪,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明确表示愿意竭尽全力马上退还所收款项。在李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并将45000元钱退还给被害人后,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了不批捕的决定。
2020年12月,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阜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虽然前期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并已经退还款项和达成了谅解,但她们并未因此放松对证据的审查。经仔细审核证据,发现该案可能存在超过追诉期限的问题。于是,检察官带着疑问再次来到雷某家中进行核实,雷某表示自己有病多年卧床不起,对每一次交钱的时间确实记不清楚也没有其他证据,同时还出人意料地对原来签署的赔偿谅解协议进行了反悔,称其多年因患有脑梗、记忆力减退、少计算了滞纳金部分的费用,重新提出追索6000元损失的请求,否则不予以谅解。
“被害人雷某久卧病榻生活困顿,且受骗后一直考虑双方的“朋友”关系未及时报案,导致其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持续增加,虽然先前已签署了谅解协议,但其反悔追加损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办案检察官面对诉讼时效无法准确计算和被害人反悔这两个难题,并未失去耐心,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调解工作。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李某承诺再给被害人补偿4000元损失,双方达成了最终的谅解协议。
根据本案已经退赔损失达成谅解及证据单一、诉讼时效等具体情况,阜蒙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