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挽救了我们一家人!”公开听证后,金某某对检察官深深鞠躬表示感谢。
近日,铁岭市检察院联合银州区检察院,就金某某盗窃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参与,并通知嫌疑人到场。
案情回顾
今年3月,银州区检察院受理了金某某盗窃一案。经审查,检察官认定了金某某在某购物中心门前盗窃的犯罪事实。据金某某供述,因家庭困难、妻子患病,临近春节,想给两个孩子买水果吃,故临时起意实施了盗窃行为。为查证有关情况,检察官会同办案民警来到社区和金某某家中了解情况。
经调查,金某某家庭困难,妻子患有脑出血等疾病,还有两个不满10周岁的女儿正在读书。金某某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认罪认罚,并向被害人返还了盗窃的钱款。在听取被害人意见时,检察官说明了金某某的家庭情况和作案原因,最终被害人对金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鉴于金某某主观恶性较小,全部返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以及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检察机关提出了对金某某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列举了案件证据,播放了监控视频,并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详实的释法说理。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决定,认为该决定及举行公开听证不仅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更体现了司法温情。
同时,检察机关根据金某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将协调民政部门,帮助其申请低保金,解决生活困难。
检察机关对因生活所迫陷入困境走入司法程序的犯罪嫌疑人给予司法关怀,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秉持司法无小案,办案讲质效的理念,将检察工作做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让司法既有了力度又有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