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鞍山】 跨越200余公里为老人送暖

时间:2021-04-06  作者: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2021年4月2日,《检察日报》二版刊登:“跨越200余公里为老人送暖——辽宁鞍山:依托司法救助关爱命案受害家庭”一文,内容如下:


跨越200余公里为老人送暖
辽宁鞍山:依托司法救助关爱命案受害家庭

姚晓滨

“你们及时‘送暖’让我们心里都是热乎乎的……”日前,当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驱车200余公里来到岫岩满族自治县洋河镇敬老院,实地考察命案受害家庭成员任某的生活状况时,早已等在敬老院门前的该镇副镇长、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和敬老院院长对两位检察官连连称赞。

事情要从2016年11月23日说起。王某在洋河镇敬老院内用木棒将任某之子于某打伤,被洋河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后来,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鞍山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于某的死亡原因为头部受钝性物体打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在此案的审查起诉阶段,王某死亡,检察机关遂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处理。

2020年初,辽宁省检察院部署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鞍山市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对生活困难的命案受害家庭成员开展救助。今年3月11日,鞍山市检察院检察官梳理相关线索时,发现于某被害案中,被害人的母亲任某在敬老院生活,极有可能符合救助条件,遂来到敬老院实地走访。最终经调查核实,为任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鞍山市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和“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在推进命案办理模式创新基础上,将“检察+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司法救助”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化解基层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

今年3月以来,该院已对3名困难命案受害家庭成员实施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近5万元。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