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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检讯丨三分钟速览检察动态【第17期】

时间:2021-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各院微信公众号

沟通协调促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初,锦州市检察院受理了刘某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和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分析后认为该案在检察机关申诉环节具有化解纠纷的可能性,制定了“以调查核实为手段,促进和解为目的”的办案工作思路,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案的办理,充分体现出检察机关办案中坚持恒秉“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司法目的。




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

近日,铁岭市检察院、昌图县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对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现场勘查、拍照取证。调查发现,多处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铁岭检察机关立即联系相关行政机关和责任修复单位,召开整治“问题窨井盖”紧急磋商会议,通报了相关情况。行政机关当即表示,将积极履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进行修复或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公益诉讼为盲道治“盲”

近日,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存在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以盲道治理为突破口,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障人士可以放心出门。

目前,该院已对辖区内黄海路、白山路等核心街道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于洪广场周边等人流密集地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商铺占用盲道、盲道严重破损未及时修复、未按要求设置盲道等出行安全隐患问题,并督促各监管部门依法、及时履职。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关注辖区内盲道现状,与有关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全面梳理侵占无障碍设施的违法情形,切实保障视障人士“脚底下的安全”。




坚持“五个结合”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近期,庄河市检察院把学习教育作为“开好头、起好步”的重中之重,突出政治教育引领,坚持“五个结合”,即,学习教育与党史教育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述学、评学、考学、督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及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通过召开推进会、讲授主题党课、组织干警参加测试、参观教育场馆等形式,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为建设平安庄河、法治庄河贡献检察力量。




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传递司法温度

近日,营口市鲅鱼圈区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A,召开了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工委委员受邀作为听证员,A的班主任、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法律援助辩护人、A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B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了听证。

2020年6月,A在宿舍内与同学B发生口角进而厮打,冲动下踹伤B的膝盖,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A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通过审查阅卷及讯问,检察官了解到A系未成年人、即将毕业,因年少冲动、法律意识淡薄酿错,属偶发。A及家人已及时向B赔礼道歉并主动赔偿,取得了谅解。检察机关综合考虑A初涉犯罪,主观恶性小,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符合相关规定,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检察官对A的监护情况、成长环境、学校表现、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拟不起诉处理意见等进行了充分说明,参会人员进行了提问评议、表态发言,对检察机关不公开听证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对A作不起诉处理。检察官当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并对相关记录依法予以封存。同时,检察机关联合A所在学校、法定代理人会签了帮教协议,设定3个月的不起诉后帮教期。A在现场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其父亲感谢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二人再次对B表达了歉意。




运用刑事和解机制办理审查逮捕案件

辽阳市文圣区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一起盗窃案时发现,该案系邻里之间发生的纠纷,为化解两家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决定立即启动刑事和解程序,通过走访当事人,查看案发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见面,听取意见,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该案的办理,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与冲突,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3月初,昌图县检察院干警了解到一起故意杀人案(未遂)的被害人张某伤害等级为重伤,但未获任何赔偿。经研究,分管院领导带领办案人第一时间对张某具体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走访,并积极沟通省检察院主管部门对张某情况进行评定,认为张某符合司法救助范围。目前,昌图县检察院已经正式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正在履行申报程序,同时还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帮助其度过难关,让受害人看到了希望。




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

近日,兴城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支持向法院提起诉讼,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2016年6月至9月,张某等9人在何某某、赵某某二人合伙承包的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何某某、赵某某拖欠工资8万余元,张某等人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1年3月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

受理案件后,检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决定支持起诉并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目前,法院已对该案依法立案。




联合开展看守所检察活动

近日,沈铁检察分院、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沈阳铁路公安处看守所,联合开展看守所检察活动。

此次活动,整合了两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力量,确定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了工作目标。在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和看守所的大力配合下,检察官采取非直接接触的监督手段,对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深入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全面落实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监督职责,将进一步促进和加强看守所依法依规开展教育管理和维护监管安全,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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