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地方动态

【西丰】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时间:2021-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铁岭西丰县检察院


红色资源作为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的记录,承载着红色基因、红色传统和红色使命,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共有的精神家园。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西丰县检察院坚持“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紧扣“三点”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为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检察力量和智慧。

找准“切入点”

积极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检察机关开展现场调查,并向管理部门核实,实地走访察看了县域内革命文物、革命遗迹等红色资源,全面掌握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基本情况。

据调研,西丰县现存省级革命文物1处,为凉泉镇城子山山城的东北抗联城子山根据地遗址;县级革命文物2处,为位于凉泉镇勤廉村东约300米的杨靖宇东北抗联第一军第三师老头山伏击战遗址,以及位于房木镇幽雅村宏昌屯东北约100米的杨靖宇东北抗联第一军第三师红草沟军民联席会议遗址。目前,三处革命文物遗址均保存较好,当地政府及时整治周边环境、加强法治宣传、安排专人管理维护。

西丰县共有三处烈士陵园,分别为西丰县北山烈士陵园、房木镇烈士陵园、凉泉镇烈士陵园,三处烈士陵园均保护完好,未发现杂草丛生、环境脏乱等情况。



把握“契合点”

携手搭建保护红色资源平台

当前,红色资源保护特别是“家门口”小型红色资源保护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经费不足等问题。为此,西丰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旅广电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全面了解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产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围绕保护现状、依法履职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进一步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以法治方式破解红色文物保护利用难题,更好发挥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的教育功能。



抓好“突破点”

持续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西丰县检察院将以个案办理为突破口,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努力以最小司法资源、最低时间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影响社会面”的成效。

该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检察蓝”守护“英烈红”工作,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下发通知等形式充分履职,切实推进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常态化机制建设,不断提高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号甲 邮编:110033
联系电话:024-866866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