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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辽宁检察机关在行动(一)

时间:2021-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各院微信公众号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相结合,立足本职岗位,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困难事、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抚顺市:多元救助彰显司法关怀

抚顺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过程中,了解到其中一被害人杨某甲13岁的女儿杨某乙系非婚生,母亲在其出生后不久便不知去向,杨某乙的情况可能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在为杨某乙成功争取到司法救助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与当地妇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最终杨某乙被确认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获得救助金1700余元。办案人还对杨某乙进行了心理疏导,传递司法温情。




本溪市:助力中考,护航未来

中考期间,本溪青年检察官先锋队平山分队组织队员在市实验中学考点开展了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努力为考生营造舒适的考试氛围,并向陪考的家长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涉考诈骗典型案例和远离非法集资等法律知识。期间,先锋队共提供休息、饮水等服务85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13份,并在现场解答法律方面的咨询。考生和家长纷纷表示,感谢检察官先锋队提供的贴心服务,为本溪检察点赞!




大连金州:一纸检察建议,尘埃“落定”


大连市金州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一建筑工地堆积了大量砂石、土方,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导致大量扬尘产生,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该院立即开展现场勘察、实地取证,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就监管职责提出的争议,该院又牵头召开了扬尘治理“圆桌会议”,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磋商并制订了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推动综合治理。目前,该工地堆放的砂石、土方已覆盖防尘网,扬尘问题得到了解决。




鞍山铁东:关注电梯超期未检  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排查了辖区内公共场所安全隐患问题。排查中发现,二一九公园正门广场地下过街通道内的电梯存在超期未检情况,有12部电梯公示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信息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19年8月,超期未检长达20个月,另有2部未公示相关信息。针对上述情况,该院立即启动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充分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丹东振安:合力筑起校园食品安全屏障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在辖区内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后走访30余家食杂店、超市,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固定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督促履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出动执法人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4家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有效规范了经营行为。检察机关和政府部门合力,为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屏障。




葫芦岛连山:简易听证纾民困、解民忧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就一起信访案件举行了简易公开听证,向群众面对面释法说理,答疑解惑。信访人叶某被骗数万元,嫌疑人在逃迟迟未能到案,其因此上访。会上,叶某针对案件提出了质疑和诉求,听证组成员耐心细致地一一解答,并告知其可申请司法救助缓解经济负担,同时详细介绍了申请流程等事宜。在浓浓的司法温情中,叶某最终同意了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并签订了息诉息访协议。信访案件的顺利解决,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保障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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