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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河长+检察长”联合开展巡河共同守护岸青水蓝

时间:2021-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检察院

近日,沈阳市副市长、副总河长、浑河市级河长刘旭辉,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共同开展“河长+检察长”巡河工作。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共同参与。

在浑河浑北灌区拦河坝及浑河主河段航运点位,刘旭辉和张为就沈阳地区河流水系总体特征、灌溉排水工作水渠分布情况和河流两岸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重点关注河流水质、沿线河岸生态环境保护、河流水生物保护和航运安全等公益问题。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助力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沈阳市检察院坚持“大格局思维”引领,积极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于6月会同市河长办公室联合会签《关于共同构建“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起“河长+检察长”联合工作机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围绕全市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服务保障水安全、保护水生态、利用水资源、治理水环境、弘扬水文化,努力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长制工作的合力增效。

本次巡河是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制度,开展联合专项行动的一次生动实践,沈阳市检察机关将不断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履职尽责,以完善“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抓手,强化信息共享,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沈阳高品质城市建设提升不断贡献检察力量。


【小贴士】

什么是“河长+检察长”?

“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旨在构建起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以检察院与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和专项调研机制为目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动水环境重点问题有效解决,保障各河流健康稳定运行,推动水资源水环境管理深度步入法治化轨道,达到“1+1>2”的实际效果,打造“以水润城”、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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