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使“网红大秋千”在“安全网”中运营,为未成年人娱乐活动消除安全隐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当前正值户外娱乐的黄金时期。近日,绥中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某游乐场中名为“网红大秋千”的游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经走访调查发现,该游乐设施设立在公共场所,未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标明适龄范围和注意事项,且在运行过程中,第一个位置由儿童站立,无监护人在旁,无其他防护措施,一旦发生坠落,极易造成人身损害。
据此,该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督促游乐设施经营者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辖区其他类似娱乐设施的安全风险排查,对情节严重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单位在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了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两处游乐设施进行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