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中县检察院与县乡村振兴局举行《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会签仪式,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融入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
会签仪式上,县乡村振兴局介绍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底数和扶贫工作情况,表示对与检察机关有效衔接助力乡村振兴充满期待。县检察院介绍了近年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实施方案》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明确了动态监测对象,对建立线索移送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有效衔接协作,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因案致贫返贫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等五类人员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以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乡村振兴部门职能作用,实现对因案致贫返贫农村低收入人口情况的动态跟踪,使国家司法救助等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绥中县检察院将持续为法治绥中、平安绥中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