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与校园普法相结合,近日,鞍山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在职教城校园内开展了井盖彩绘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对窨井盖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沉陷、破损、倾斜、缺失、松动等情况。百余名师生受邀进行了禁毒主题井盖彩绘,以新颖的方式宣传禁毒知识。在校园广场宣传点,检察官和公安干警解答法律咨询,向师生们讲解了窨井盖识别方法、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并发放了宣传手册和纪念品。“井盖上画禁毒宣传画,不仅宣传了禁毒知识,也让井盖看上去不再单调,整条路都变得活泼了!”一位参加活动的同学说道。
近日,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唐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案公开庭审,依职权开展监督。唐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患有癌症等疾病,经诊断符合保外就医标准。法院拟决定对唐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并依法征求检察机关意见。结合司法部门出具的同意社区矫正管理意见,以及查实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检察机关技术性审查意见,新抚区检察院依法形成了唐某某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查意见,向法院书面回复。这是该院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首次开展庭审监督,整个过程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彰显了法律权威。
近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接群众举报,反映部分养猪场存在违规排污情况,影响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经走访,辖区内五龙背镇、同兴镇部分养猪场未设置贮存设施,致生产过程中的粪便、污水露天堆放。该院就相关情况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各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组入户宣传,动员养殖户修建贮存设施,并督促积极清污。经协调,所涉养猪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该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为乡村全面振兴夯实环境基础。
近日,营口市鲅鱼圈区检察院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区司法局、当地律所主任、律师代表受邀出席,各方围绕如何进一步拓展检律协作领域,畅通交流渠道,开展业务交流研讨等展开讨论。会上,检察机关明确了检律协作的必要性,肯定了律师在认罪认罚、公开审查、简易公开听证、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并就畅通渠道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做法进行了介绍。各律所主任、律师代表陆续发言,针对进一步强化检律协作,更好发挥律师的作用提出期望和建议。未来,该院将持续完善检律交流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协作互动质效。
近日,调兵山市检察院就六起拟不起诉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值班律师和被害人家属进行评议,各案嫌疑人及家属到场参加。六起案件包括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类型,属社会危害性不大,有认罪悔罪情节。会上,检察机关介绍了各案基本情况,阐述了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办理情况、相关证据、法律适用及处理意见。与会代表综合各案情况集中评议,对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的形式和相关处理意见给予了肯定。犯罪嫌疑人对各自行为表示了忏悔,同时感谢检察机关给予不起诉从宽处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