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民市检察院举行了沈阳检察机关首例公益诉讼增殖放流鱼苗活动,检察干警、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王某等10名案件当事人将万余尾鲫鱼、鲢鱼鱼苗放归辽河,以修复受损的河流生态,弥补损失的渔业资源。
今年6月以来,王某等10人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在辽河流域禁渔期内非法捕捞野生的鲫鱼、鲢鱼,破坏了野生鱼类资源和生态环境,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为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依法追究侵权人的生态修复责任,新民市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等10人开展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经过咨询有关专家,该院最终决定由案件当事人以增殖放流方式进行生态补偿,修复河流渔业生态。
此次活动使10名案件当事人深受教育,一致表示将注重生态保护,不再从事非法捕捞活动。检察机关呼吁,要提高法律意识,注重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共同努力保障水晏河清、鱼欢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