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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丨执行还是暂予监外执行?看检察办案如何融国法与人情

时间:2021-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本溪市检察院

因危险驾驶触碰了法律底线

因身患重疾始终未交付执行

一面是拘役三个月的判决

一面是已经转移的恶性肿瘤

一面是法律的惩罚

一面是急需治疗的病情

……

这不仅仅是一次公开听证

更是对检察办案的考量 

日前,本溪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安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因其身患疾病一直未收监执行。

找准案件“症结”

本案中,安某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是决定其能否暂予监外执行的重要依据。法院委托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病情诊断为:目前发现肝脏占位性病变,考虑肝癌,需病理进一步确认。然而,仅根据该病情诊断无法证实安某所患疾病是否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了安某的病情诊断、住院病例和相关化验单、影像学资料,向鉴定医院及安某住院治疗医院详细了解了病情,并向本院法医咨询。最终得知:安某肝脏恶性肿瘤已转移,并在胸椎、腰椎发现继发恶性肿瘤,无法手术治疗。若要出具相关鉴定结论,需对安某进行手术或穿刺,但这可能会造成癌细胞进一步扩散,存在较大风险。

病魔无情,司法有情。鉴于安某的实际情况,以及各项诊断、化验结果和医院意见,虽缺少病理检测,但已基本满足暂予监外执行的病情要求。同时,考虑到其认罪认罚,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居住社区不良影响的可能性较低,保证人也保证将监管到位。检察机关认为,可对安某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举行公开听证

司法案件,件件连着民心;公开听证,件件关乎民生。通过审查案件卷宗,听取情况汇报,经与当地法院、社区矫正部门充分沟通,本溪市检察院决定通过公开听证方式,以“程序正义”促“实体公正”,让公平正义“可见”,让司法温度“可感”,让检察监督工作更严更细。

听证会上,市检察院详细说明了安某的病情、家庭状况、社区调查结果,并邀请县检察院、社区矫正部门介绍有关情况。安某的儿子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好好照顾父亲,做好其思想工作,使其不再触犯法律。最终,听证员一致同意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为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让身患疾病、确实无法收监的安某能够及时就医、安心养病。


“这场公开听证会,不仅温暖了当事人,更温暖了一个家庭和在座的所有人。检察机关没有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而是充分考虑了天理、国法与人情,既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会议现场,一位听证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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