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检察机关远程提审、远程送达、远程庭审(以下简称“三远”)系统建设推进现场会在沈北新区检察院召开。
“三远”系统建设是沈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切实举措,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关于建设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部署,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对法律监督工作保障相关要求的重要体现。
会议对沈阳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围绕“数字沈阳”“智慧沈阳”战略部署积极作为提出了三方面要求:
近两年来,沈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信息技术工作,遵循“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原则,统筹办案、管理、决策、公开、服务等需求,更加贴近检察一线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在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律师异地阅卷、远程网络视频资源应用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在新时期新发展阶段,检察机关需进一步思想解放、自我革命、打破思想藩篱,认识到信息技术水平提高对法律监督效能提升的巨大助力作用,向科技要生产力、要效率、要精准、要规范,以信息技术水平的新突破促进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
检察信息技术更迭的根本目的是服务检察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检察信息技术工作要进一步紧密结合业务需求,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与业务部门建立检察技术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研究破解影响法律监督的技术瓶颈,大胆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检察工作发展新形态。全市两级检察院要严格按时限推进沈阳市检察机关远程提审“全覆盖”,网上办理换押、预约、提审“全流程”,文书远程送达、远程电子签名、远程示证“全功能”,让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好地为检察办案服务。
全市两级检察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早谋划、早行动、早见成效,坚持统筹科学性、前瞻性,整体规划、系统推进,组织两级检察院一体研究、深入论证,将此作为沈阳市检察机关“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务求取得良好效果。将信息技术工作的新突破,作为新时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新着力点,为法治沈阳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三远”系统
沈阳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相互配合,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充分发挥远程提审技术优势,确保案件办理工作顺利进行。1月19日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同时完成无接触式提审和同步录音录像,并现场刻盘随案归档,为3月1日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正式施行奠定良好技术基础,真正做到了远程“云”连线、隔空不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