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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宾丨推进一体化建设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更大合力

时间:2022-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抚顺市新宾县检察院

新宾满族自治县位于辽宁省东部山区,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县,辽东绿色经济区。2021年以来,新宾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积极探索、能动履职,聚焦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融合“四大检察”,实行一体化办案模式,实现对环资类案件同步审查、同步追责、协同监管,致力于县域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守护绿色发展。

坚持上下联动  纵向一体化顺畅贯通

打破层级壁垒  促进提质增效

强化系统观念,在办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立案、制发检察建议、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前均主动向上级检察院请示,严格执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和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向市检察院备案制度,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实行公益诉讼案件研究“直通车”制度,重大敏感案件第一时间向市检察院报告,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积极探索办案协作机制,成功办理1起由市检察院立案、诉前审查,本院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最终获得法院胜诉判决。试行环资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本院发现线索、立案、诉前审查,报由市检察院起诉的办理方式,目前正在审查2件。


突出监督重点 强化惩治威慑

对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持续开展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环资领域专项活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目前已起诉62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加强新宾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在抚顺地区率先开展保护黑土地专项行动,与市检察院、县水务局联合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使新宾地区相关公益损害问题均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目前正在推进落实“国财国土”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深化业务融合  横向一体化紧密衔接

打破线索壁垒  畅通信息共享

以刑事案件线索为先导,探索建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协同办理”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打破“单线”监督局面,发挥联动效应,全面形成监督合力。2021年以来,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犯罪案件时,注重发现并及时将公益损害线索移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公益损害是否得到赔偿和有关行政机关是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等进行审查,一体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截至目前,刑事检察部门共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公益损害线索21条。


更新办案理念  实现“三效统一”

探索建立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衔接机制,将生态修复前移至刑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既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落实,又有效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从推动环境修复、行业治理、教育预防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公益诉讼部门共办理案件18件,追偿生态环境和资源赔偿费共计93913元,利用该资金,在新宾县林业资源发展中心的支持下,建设了生态功能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在基地栽植红松12945株。积极与林业公司沟通,解决“种不好、无人管、养不好”等问题,真正实现办理一起案件、还原一片生态、恢复一片青山。

强化监督效能  内外一体化协同共治

打破区域壁垒  深化协作联动

强化跨区域检察协作,深化源头治理,构建内外一体、协同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多次与“邻居”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沟通,研究跨地区开展富尔江协作保护办法,会签《关于建立富尔江流域跨区域协作机制意见》,举办新闻发布会,共同加强对富尔江流域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和资源保护法律监督工作。


借助“外脑”发力  推进协同监管

以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契机,探索扩大一体化建设范围,与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协同监督机制,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线索移送30余条,开展联合专项行动20余次,增强执法、司法合力,达到共享共治。

凝心聚力谋发展,同频共振促提升。全国、全省检察长(扩大)会议对检察一体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宾县检察院将用足用好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凝聚法律监督更大合力,不断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在“四大检察”融合创新发展中为新宾环境资源保护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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