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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丨行检联动再深化 选派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

时间:2022-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大连瓦房店市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落到实处,在市委支持下,日前,瓦房店市检察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会商,择优选派7名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搭建起“行检联动”创新平台。

瓦房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薛辉出席选派工作会议,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大连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以及市检察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检察机关解读了《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公布了《关于选派刘丽等7名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的决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受聘检察官颁发聘书。受聘检察官代表、行政执法机关代表分别进行了发言。

瓦房店市检察院党组对受聘检察官提出要求:

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选派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对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设法治政府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聘检察官要提高认识,转变理念,能动履职,与行政执法机关一道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要勇于探索、积极作为。要充分发挥检察专业优势,精准履职,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管理、社会治理、企业发展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协助行政执法机关堵住社会治理漏洞。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络沟通,着力打造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相互促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创新平台,通过“行检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要认真学习《办法》,进一步明确法治助理应当履行的职责,尽快熟悉相关行政法规,了解行政执法程序。虚心向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学习,认真听取专业意见,不断拓宽自身知识面,找准为行政机关服务的切入点。要发挥好“行检联动”的纽带作用,当好协作互动“联络员”、法治建设“宣传员”。

要严守纪律、服从管理。要严格遵守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定,恪守职业道德,注重职业形象,秉持专业操守。受聘履职期间,要严格遵守聘任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办案秘密。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履职尽责,不得干预行政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薛辉在讲话中强调,检察院选派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具有重要意义。

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创新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官兼任法治助理有利于发挥检察机关法律职业人才优势,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办案规范化水平,有效满足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现实需求,对于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标杆示范作用。

是全面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建设的应有之举。政法干警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责任重大。检察院走在前、做表率,通过选派法治助理,畅通了政法机关与具体业务部门融合互补的渠道,在实战中锻炼检察官,提升服务发展的意识,提高帮助行政机关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对于建设一支素质过硬、能力过硬的政法队伍具有积极的作用。

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迫切需要。瓦房店市法治政府建设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目前正在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市。选派法治助理这一举措,将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进而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综合示范市的创建工作。

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通过选派法治助理,对行政执法机关给予法律支持,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化解因执法引发的各类矛盾和信访案件,对于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将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瓦房店市检察院将以“行检联动”工作为契机,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共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推动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用法律监督的实实在在成效,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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