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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丨搭建案管“高速路”业务流转“不堵车”

时间:2022-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检察院

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业务流转的“枢纽站”,始终与案件办理同向同行。

今年3月以来,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沈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扎实履行检察业务工作“中枢部门”和“接待窗口”职责,以更加主动的作为和务实有力的举措,有序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案件受理流转、律师接待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建立绿色通道 确保案件受理流转“不延误”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案管部门主动对接省检察院、公安、法院、海关、监察委等相关单位,就案件受理工作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采取提前沟通、集中收案的模式,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实现当日收案、当日录案、当日分案,确保案件高质高效流转。

同时,全面审查案卷和文书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移送纸质材料的准确性。就移送法院的案件,提前与法院商定时间,采取集中送案模式,畅通案件出口环节;就移送上级检察机关的案件,实行网上送案和移送电子卷宗,减少纸质材料的流转。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案管部门将“案管窗口”前移,在门口设立“卷宗材料交换区”,提倡“非接触式”办理业务,并做好案卷、光盘和法律文书的全面消毒。

3月以来,沈阳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延押、指定管辖、审查起诉等各类案件105件,全市案管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1298件。

线上线下同行 确保律师阅卷服务“不打折”

为保障律师等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管部门主动拓展律师接待工作途径,倡导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接待电话等多种方式提出阅卷、查询案件诉讼进程申请。

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律师网上预约材料审查等事宜,通过网络审核阅卷手续材料,并及时进行反馈。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律师尽量提交扫描件或者采取邮寄的方式传送相关材料。

对于律师阅卷,依托“现场+异地+互联网”阅卷服务体系,推行“线上线下同行”阅卷模式。对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案件一律实行“线上阅卷”,让律师足不出户完成“云阅卷”;对不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案件,推行网上预约、线下办理,为律师提前刻录好阅卷光盘,让律师“最多跑一次”,迅速便捷完成阅卷。

3月以来,沈阳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共办理律师网上预约121件,律师互联网阅卷73件,律师异地阅卷28件,律师现场阅卷168件。

坚持多点协作 确保监督管理工作“不缺位”

对于案管部门来说,监督和服务并重,既要敢于监督,更要以服务促进办案质量提升。案管部门通过巡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对各业务部门所办理案件进行动态监督,统计每周到期案件,第一时间联系案件承办人,防止案件超期。同时对案件进行持续跟踪,重点关注案件信息以及处理情况的填录是否准确、规范,保障业务数据质量。

4月以来,案管部门及时审核和查询案件数据,制发第一季度业务数据通报,起草第一季度态势分析报告,为全市检察机关下一步研判推进检察工作提供有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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