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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丨天降巨债800万 检察能动履职促和解

时间:2022-05-02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检察院

天降·巨额债

时隔10年,原本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突然成了被告,要求催还本息880余万元人民币,这让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某一头雾水,上火不已。

2007年,A公司由集体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刘某出资购买了该企业,转制时企业债权债务关系清楚,但就在自己苦心经营了10年后,2017年的一天,刘某突然收到法院判决,判令其承担企业转制前在银行的贷款及利息880余万元。

“接手时债务关系清楚,怎么一转眼就有了这么一大笔欠债?”刘某实在无法理解,也满腹委屈。2021年,A公司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仅凭现有书证材料显示,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欠款时间较长,其间存在多次债权转让,又涉及集体企业转制后的经营等问题。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棘手问题。

查案·探究竟

丹东市检察院、振兴区检察院转变“坐堂问案”办案模式,积极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将审查与调查紧密结合,先后到银行调取相关贷款档案材料,一笔笔查询贷款账目流水,又到省银行、B公司调取该笔不良资产的收购相关情况。调查梳理后,最终查明B公司收购该笔债权的金额即本金、利息合计为880余万元。

尽管现有证据无法支持A公司的主张,但考虑到该公司系招商引资项目,转制后的民营企业近年来经济较为困难,对方当事人孙某系收购银行不良信贷的债权人,法院虽然判决其胜诉,但也迟迟没有执行到位。“怎样才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这也成了承办检察官的“心病”。

听证·促和解

鉴于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检察官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组织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劝说当事人相互体谅对方的处境,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企业经营发展中。

经过多轮劝说,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申请人A公司给付孙某468万元,并提出了撤诉申请,孙某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萦绕在双方头顶的乌云终于消散了,双方表示以后一定会依法合规经营,带领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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