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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铁检丨“封井”封住隐患“打井”打通民心

时间:2022-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

日前,丹东铁路运输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及高铁桥下违法取水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时排除了高铁行车安全隐患,同时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企业用水问题,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某花卉公司为灌溉花圃,于早年间未经许可擅自打井取水。高铁建成后,因水井与铁路桥墩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铁路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该公司以“打井在前,修桥在后”为由拒绝整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实地走访,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取水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打井抽取地下水,水井处于高铁沿线200米范围内,自然降水不足时存在地面沉降风险,进而可能导致高铁桥梁基础或路基变形移位,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危及高铁运行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违法取水、危及高铁安全固然需要整改,但“打井在前,修桥在后”的情况也客观存在,而且对水井“一封了之”相当于切断了涉案企业的命脉。一边是公共安全和利益不能受损,一边是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需要保护,如何“两全其美”成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为此,丹东铁检多次与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磋商,了解整改意愿、难点和可行性。在向企业详细讲解抽取地下水对高铁运行造成的危害及法律后果的同时,对企业整改可能遇到的生产经营困难,从法律角度提供帮助。特别是从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帮助其研究取水替代方案,解决相关资金问题。

最终,经过检察机关的努力,企业与政府签订了整改协议并主动提出封堵涉案水井。同时在经过许可后,一口新的水井在安全位置建成,企业的正常经营得到了保障。

堵一口井,堵的是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行车,守护人民生命安全;挖一口井,挖的是检察履职潜力,保住民营企业命脉,稳住企业员工“饭碗”。通过积极能动履职,丹东铁检既确保了高铁运行安全,又保障了民营企业发展,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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