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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浑南丨春耕时节监督农资安全

时间:2022-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

近日,《检察日报》六版“公益周刊”刊登“春耕时节监督农资安全”一文,内容如下:

春耕时节监督农资安全

王玲 雷云 刘晓昳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开展了以“护春耕助生产保安全”为主题的农资产品(农药)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检察官来到辖区部分农资经营场所,对在售的农作物化肥、农药、种子等进行监督检查,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服务乡村振兴,护航春耕生产。

工作中,检察官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重点对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进销台账是否健全、农资产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设施是否设立以及农资产品是否存在过期、掺假、伪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走访发现,部分农资经营户在经营农药、种子、化肥的过程中,存在未按要求建立采购、销售台账及农药包装回收率较低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官从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角度,向经营户现场释法说理,告知其应当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建立农药销售和采购台账并按规定上传电子台账。检察官还向农资经营户及农资购买者宣讲了涉农法律法规以及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

下一步,浑南区检察院将以此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单位对种子、农药等农资安全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管,继续紧盯农耕生产关键环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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