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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丨1天、3地、5.2万元救助金……能动履职温暖老人的心

时间:2022-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庄河市检察院

“从心窝子里来说,太感谢检察院了!”接到司法救助金的那一刻,被救助人张大爷难掩激动之情。近日,庄河市检察院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生活困难,于一天之内辗转三地将5.2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7名被救助人手中。

2021年12月底,张某某、于某某、孔某某等7位高龄当事人,陆续向庄河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反映被拖欠工资,多次索要未果,时间最长的近7年。

此前,7位当事人已起诉某家具公司、某食品公司要求支付工资。法院经审理支持了诉讼请求,但涉案公司始终未履行支付义务。虽经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无财产可供执行,7人亦无法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证明,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于是,7人来到庄河市检察院寻求帮助。

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定并无不当,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但了解到7名当事人家庭比较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移送至该院控申部门。

接到案件线索后,控申部门检察官及时与7名当事人取得联系,深入社区、村屯逐人逐户了解情况,走访了居委会、村委会和派出所。经调查核实,7人中年龄最小的已经65岁,其余6人均年过7旬,身患疾病需常年服药治疗。除了张大爷居住在市区内一处老旧小区,其余6人均生活在农村,仅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活。

当事人张大爷与老伴住在一处34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家里除了两张床、一张餐桌,再也放不下其他家具,屋子的角落里散落着治疗心脏病药的盒子。

77岁高龄的当事人于某礼,儿子几年前出海打渔时意外身亡,他和老伴的精神上受到了严重打击,生活上也陷入困境,由于老伴腿脚不便,走起路来非常困难,生活的重担全压在他一人身上。

另一位当事人于某民是于某礼的弟弟,由于女儿女婿要外出打工,年过七旬、身体不好的他还要照顾精神残疾的外孙女。

……

“这样的困难群众,我们要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

接到办案检察官相关汇报后,庄河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并经检委会综合研判,认为可以将7名当事人的情况认定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在上级检察院的积极支持和多方沟通协调下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早一天送上救助金,就能早一点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司法救助金划拨到位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忙碌起来——制发登记表,准备询问笔录,联系当事人提供银行卡信息,通知办公室办理转账支票……大家都在尽全力争取早些把司法救助金送到当事人手中。

由于当事人居住分散,该院控申部门全员出动、分头行动,一天之内辗转三地将司法救助金全部发放到位。检察机关高效履职传递出的为民情怀让7名高龄老人和家属深受感动,他们表示,司法救助不仅缓解了生活上的困难,更让他们深切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对未来燃起了希望。

司法救助纾民困,检察关怀显温情。下一步,庄河市检察院将继续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益力量对老人们展开多元化救助,深化“党建+司法救助”,做到“一次救助、长期帮扶”,通过做实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检察责任,传递更多司法关爱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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