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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高新丨先行救助44个小时“救命钱”到位了!

时间:2022-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检察院

日前,大连高新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地区首例检察机关先行司法救助案件,从案管部门受理案件,到控申部门将司法救助金送到被害人家属手中,仅历时44小时,真正将司法救助“救”在第一时间,“助”在危难之际,为受害人及时送上了“救命钱”。

6月9日17:00 检察官办公室

“陈铮,公安机关刚报过来一个故意伤害的批捕案子,可能有司法救助的线索,请您来看一下。”放下案管部门同事的电话,检察官陈铮立即来到案管大厅,第一时间拿到卷宗开始审查——祖某某因琐事与马某某发生争执,用刀将对方刺伤,经公安机关临时鉴定为轻伤以上损伤程度……

为什么是临时鉴定呢?陈检察官立即向办案警官核实情况,得知马某某伤势危重正在急救,因此出具了临时鉴定意见。

6月10日8:30 副检察长办公室

“经审查,被害人马某某的伤情系故意伤害犯罪导致,嫌疑人和被害人都是农民工,马某某伤势严重急需救治,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经济上存在困难,可能需要司法救助。”陈铮向副检察长汇报了案情。

“马上了解被害人的伤情和家庭情况,尽快研究是否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副检察长审查案件后,要求立即开展下一步工作。

6月10日9:00 检察官办公室

“请问您是马某某的家属吗,如果方便的话,我们去医院了解一下您爱人的伤势情况和你们家的经济状况,好吗?”电话中,陈铮详细询问着情况。

“我是他的妻子,他现在还在抢救中,我们已经快没有钱了……”

电话中,陈铮听到一阵哽咽声。

6月10日10:30 医院急诊大楼外

到达医院后,陈铮和助理小朱立即开展调查工作,调取诊断书和医疗费单据,询问马某某妻子,了解病情和家庭状况。



马某某的老家位于云南腾冲一个偏远的乡村,十年前夫妻二人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来连打工,年幼的儿子和年迈多病的老母亲留在了老家。夫妻俩辛勤工作,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虽然没有攒下多少积蓄,但日子过得还算平和。

突发的意外打破了原本平静的生活,马某某被诊断为三处刀刺伤,病情危重,抢救期间花费已超过了10万元。

马某某夫妻仅有的积蓄已经花光,亲朋好友也都借了个遍。“医院又催费了,可我们现在连吃饭的钱都快拿不出来了”,说到这,马某某的妻子不禁流下了眼泪。

6月10日13:30 检察长办公室

回到单位,陈铮向副检察长和检察长汇报了案情:“被害人目前急需救治,已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按照正常的司法救助程序,救助金到位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建议先行救助。但我们从来没做过先行救助的案子……”

检察长表示,既然情况紧急,我们就特事急办。最高检文件有明确规定,那就按照《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启动先行救助程序。

高新区检察院立即向大连市检察院汇报了案情,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给出了明确指导意见:同意先行救助,相关救助报请程序同步进行。市检察院将协调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全力支持。

6月11日10:00 检委会会议室

周六上午,高新区检察院全体检委会委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日,到院召开检委会。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参会人员一致同意依据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先行救助。会议结束后,该院财务部门立即拨出了这笔“救命钱”。

6月11日13:00 医院急诊大楼外

陈铮和助理小朱赶到医院,第一时间将救助金送到了马某某妻子的手中。

“真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给我们送来了救命钱,谢谢你们,谢谢检察院……”马某某妻子眼含热泪,不停地道谢。

该案是高新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落实“应救尽救”原则,为困难群体纾困解忧,解决“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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