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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丨试点以来办理互联网阅卷242件

时间:2022-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沈阳市检察院

推行律师互联网阅卷,为律师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上服务,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道,让律师少跑腿”。

6月15日,沈阳市检察院就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沈阳市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网上阅卷发挥的重要作用。

2021年10月,沈阳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律师互联网阅卷先行测试单位,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倾力打造律师互联网阅卷“沈阳样本”,工作经验被最高检采用。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运用互联网阅卷系统成功办理律师在线阅卷242件。特别在今年3月至4月,办理律师在线阅卷83件,切实解决了律师在疫情期间阅卷困难的问题。

强化攻坚 研判注重提升“引领力”

积极攻坚确保高质量完成测试。圆满完成省检察院部署的网上阅卷测试和试点工作,并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培训会议上,介绍了律师在线阅卷操作流程及工作经验。

全面统筹确保高标准一体推进。组织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动员,对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律师接待人员开展深度培训,努力实现各基层检察院网上阅卷全覆盖。

积极研判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全市检察机关在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并积极解答省内其他检察机关在操作中的问题,推动全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机制建设 打好应用“组合拳”

推进网上办理“全覆盖”。完善《沈阳市检察院关于加强“12309中国检察网”律师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律师网上预约、网上阅卷、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工作同步发展,推动异地阅卷“再升级”。

推行在线阅卷“双审核”。出台《沈阳市检察院关于加强律师互联网阅卷审核工作的意见》,由案管部门与办案部门对在线阅卷申请进行“双审核”,切实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确保审核结果“快反馈”。指派专人负责律师阅卷工作,做到律师在线阅卷申请“当日来”、案管部门“当日审”“当日转”,确保三日内向律师反馈审核结果。

强化宣传推广 扩大律师“知晓度”

“屏对屏”推送宣传短片。专门制作宣传短片——《足不出户“云阅卷”律师“一次不用跑”》,由律师和检察官共同演示讲解具体操作流程,广大律师积极转发推送。

“点对点”开展宣传指导。统一印制了《律师互联网阅卷操作手册》,对律师进行现场宣传,使律师“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册在手、操作无忧”。

“手拉手”联动宣传推广。主动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沈阳市检察院还就办理网上预约和阅卷申请的具体方法和案件范围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为律师提供更为高效、便捷、顺畅的网上服务,构建起律师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互联网阅卷并重的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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