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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检讯丨三分钟速览检察动态【2022年第28期】

时间:2022-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各院微信公众号

抚顺市丨精准施策靶向发力 化解当事人“心结”

近日,抚顺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促成当事双方和解。申诉人吴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因不服对嫌疑人的不起诉决定,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审查,不起诉决定符合事实和法律,处理并无不当。为从根本上化解双方“心结”,检察机关针对焦点问题和证据间的矛盾点进行了补充侦查,并结合当事双方的诉求、情绪,全面评估案件风险。为严格落实当事人询问程序,检察机关电话联系了身在外地的吴某及其家属,并当面与其律师沟通,了解申诉理由。同时,走访被申诉人亲属,协助开展其思想工作,被申诉人录制了道歉视频,并给予吴某一定的经济赔偿。检察机关随后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各方分别发表意见,吴某在精神上得到了慰藉,被申诉人也受到了相应教育,双方最终摒弃前嫌,达成和解。

沈阳沈河丨提起公诉的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宣判

近日,由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宣判。李某某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某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经营所谓“养老产业”,将销售床上用品、理疗仪、按摩椅、保健品等作为诱饵,承诺高息返利,通过发放传单、业务员推销、召开宣传会、健康大讲堂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经调查,李某某等人吸收投资人80余人,总金额1000余万元。经法院审理,李某某、张某某、韩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年一个月和十一个月,并分处10-20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责令追缴违法所得,按照同等原则分别发还被害人。

沈阳皇姑丨“物质+精神”多维救助温暖“受伤的心”

今年5月,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吴某因刑事案件被害离世,未获任何赔偿。吴某生前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妻子王某无业且身体不好,突如其来的变故使生活陷入困境。了解情况后,检察机关积极向王某介绍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并走访所在社区了解其境况,最终决定给予救助金2万元。同时,为帮助王某尽快扫除心理阴霾,检察机关积极联系居住地妇联,为王某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并将其纳入就业帮扶计划,待其身心状况恢复后提供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实现多维度帮扶。近日,王某给办案检察官发来信息,对于检察机关给予的帮助和关怀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大连普兰店丨起诉的全市首例职务犯罪自洗钱案开庭审理

日前,由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开庭审理,该案系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职务犯罪自洗钱案。

被告人王某某系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在其担任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验收、拨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服务管理对象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30余万元。2007年11月,王某某收受房屋一套,并使用他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2021年3月,王某某得知其被组织调查后,将该房屋过户到他人名下,以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价值46万余元。

该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普兰店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办案组,在案件调查、侦查期间派专人提前介入,对证据标准方面内容提出实际性建议,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庭审中,王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黑山县丨举办营商护企检察开放日

近日,黑山县检察院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县委、县工商联有关领导和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受邀参加。一行人参观了检史馆、听证室、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听取了该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介绍,对相关工作表示肯定。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崔恒肯定了该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所做的工作,要创新工作方法,使民营企业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郑艳萍强调,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法治服务的重要意义,树立亲商爱商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家投资兴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县工商联主席吕明霏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关爱,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人”,我们非常关注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希望检察机关经常送法进企业,加强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知法守法理念。工商联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检察机关共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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