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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丨保护绿水青山有“实招”

时间:2022-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锦州凌海市检察院

近年来,凌海市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采用多元方式破解生态领域司法困境,积极探索“一体化听证+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办案模式,将恢复性司法引入生态检察工作实践,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为环境建设构筑“检察屏障”。



多方协作勇于尝试

“我把洗废旧塑料的水通过渗坑排到水沟里,造成了环境污染,我知道错了,我愿意出钱修复被污染的土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真诚地表示。

刘某某在家中开设废旧塑料洗料作坊,在没有办理环保相关审批验收手续、没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没有设置规范化排污口的情况下,将购买来的塑料料头粉碎后用水清洗,后再装袋出售,所产生的废水直接向外排放。经鉴定,非法排放物超标,严重污染了环境。

了解案情后,凌海市检察院立即与环保部门展开协作,监督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受案后,该院又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优势,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使案件以最快速度顺利移送。

鉴于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有出资修复被污染土地的意愿,凌海市检察院召集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就该案是否适用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制度进行商讨。

会上,检察机关对保证金提存制度进行了解读,并就定罪、量刑、认罪悔罪态度等进行了分析,环保部门对生态修复保证金的提存数额提出了建议,公安机关从社会危险性角度分析了适用保证金提存的可能性。三部门一致认为,办理案件不是唯一目的,及时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同样重要。

一体听证加强指导

为听取对刘某某的拟处理意见,确保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公开、公正进行,凌海市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并邀请锦州市检察院派相关人员参与,进行一体化听证,对听证工作开展全过程融入式指导。

听证会通过直接参与、面对面指导的方式,全面规范听证流程,共同审查涉案证据,多角度评估当事人社会危险性。会上,刘某某近亲属提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申请提存15万元生态修复保证金,其年龄较大,身体条件不适宜长期羁押。听证员经认真评议,一致认可保证金的提存数额,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某的依法不批准逮捕意见。

能动履职助力修复

“在以往的做法中,需经过刑事审判和公益诉讼的司法追诉后,方可进行生态修复,时间跨度较长,容易造成损害扩大,同时也影响修复效果。”凌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伴随着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也在同步进行。

对该案件进行生态修复保证金提存后,环保部门立即使用保证金开启了修复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生态环境损害现场做评估,评估报告出来后,由当事人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处置,处置结束后,再由环保部门委托进行生态修复结果检测。

依法能动履职,将恢复性司法引入生态检察工作实践,该院“司法+督促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下一步,凌海市检察院将以开展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点工作为支点,细化程序和步骤,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以“小切口”推动“大提升”,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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